Google在蒐集、分析使用者資訊上的成果眾所皆知,而這些資訊能讓系統了解使用者的基本資訊、搜尋習慣、感興趣的資訊等,經過分析統整使資訊具有意義性,且能做資訊應用。而其中網路廣告實為一項因使用者資訊收集,而達到效益提升的領域。以往使用者對於網路廣告常有許多負面的情緒連結,如:感到煩悶、缺乏與自己的關聯性、不實用、詐騙、戒心防備。更準確的說,業主想提供消費者的廣告資訊無法準確的達到效益。經由使用者的資訊群,讓這些廣告能有效達到預期效果,而非惱人的資訊。
舉例,倘若有律師事務所想利用網路廣告離婚官司諮詢的業務,而此類廣告性質通常無法與常態大眾取得連結,甚至會產生負面情緒。而Google可藉由使用者資料群,鎖定目前有離婚需求的使用者,並將這廣告發送至使用者容易親近的網路頁面。如使用者在寫E-mail時可在側標題頁面出示此廣告,進而讓使用者感到與自己有連結性、意義性,甚至感到巧合。之如此類的手法可在社群軟體中觀察到,一是使用者在社群軟體的資訊通常較親近生活、資料上具有效力,二是社群網路的置入性行銷應用已可讓使用者有情境接觸、易接近感(如連結到網頁文章、篇幅短的專題報導),而非以跳窗或側欄式的廣告手法呈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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